|
报名结束时间 2021-04-19 |
已有3家中介报名参加 |
太湖县教育局将于2021-04-20 , 公开选取财务咨询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 采购部门名称 | 太湖县教育局 |
| 采购项目名称 | 学生营养餐项目财务审计 |
| 项目规模 | 义务教育学校19个法人单位2020年学生营养餐项目财务审计 |
| 服务类型 | 财务咨询 |
| 服务时限 | 中选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 |
| 金额说明 | 本次采购服务金额按相关收费标准及结合市场调节价计算,最终以中标价为准 |
| 服务内容 | 2020年19个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餐专项计划资金使用审计。 |
| 选取中介方式 | 直接选取 |
| 报价区间 | 70000元以内 |
| 截止报名时间 | 2021-04-19 |
| 公开选取时间 | 2021-04-20 |
| 资质要求 | 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服务范围,且已入驻太湖县中介超市的企业。 |
| 参与要求 | 诚信参与,理性报价,违约必究 |
| 采购联系人 | 请登录查看(已审会员) |
| 采购联系人电话 | 请登录查看(已审会员) |
太湖县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项目审计工作方案
一、审计目的
对太湖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情况进行审计(抽取其中19个法人单位),提出审计建议,并出具审计报告。
二、审计范围
牛镇镇中心学校、百里镇中心学校、天华镇中心学校、小池镇中心学校、江塘乡中心学校、徐桥镇中心学校、牛镇初级中学、天桥学校、百里初级中学、耿家初级中学、天华学校、白沙中学、江塘初级中学、徐桥初级中学、实验小学、太湖三中、特教学校、双语学校、华兴公学等19个法人单位2020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使用明细表,2020年度相关会计帐簿、凭证及其它资料。
三、审计内容
1.制度建设 是否健全食堂财务管理制度、食材验收制度、会计档案保管制度等,有无食堂承包现象,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管理系统是否及时更新账实相符。
2.机构设立 是否成立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及膳食委员会、是否定期召开会议并有记录(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是否按月审核食堂账据。
3.人员配置 食堂管理人员配置是否到位、岗位设置是否科学、人员职责是否明确、是否符合内控原则。
4.食材采购
(1)食材定点采购配送是否经过招标、议标或邀标;
(2)有无相关会议记录及合同;
(3)定点采购合同是否有食材价格确定机制;
(4)有无供货商退出机制、是否有签订超过一年以上的长期合同;
(5)是否有完善的食材询价机制,是否严格食材参考价;
(6)食材验收环节是否确定值班教师参与现场验收且有验收数量、价格、质量、新鲜度、验收结论等。
5.索票索证 购买食材是否按规定索票索证(营业执照、供货合同、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合格证、检验(检疫)报告,索票索证与所送食品是否相符(税务发票、收据、供货清单),是否存档保管。
6.食材出入库管理
(1)食材入库单、出库单填制是否及时完整、真实;
(2)是否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3)库存台账记录是否及时准确;
(4)每周是否有盘点、账物是否相符;
(5)月末库存台账与食堂账是否核对一致。
7.资金管理
(1)营养膳食学生自付款、教师陪餐、搭伙等是否足额缴存专户统收统支;
(2)物资采购是否按规定办理国库集中支付;
(3)食堂与中心校往来是否清晰、数字是否准确;
(4)备用金流水账登记是否及时完整;
(5)食堂库存现金是否超过限额,是否设立小金库,是否有白条入账现象。
8.收入确认
(1)学生就餐登记表是否按周经学生、班主任、营养办主任签字确认;
(2)按月统计表是否准确,是否有经办人、营养办主任、学校负责人签字确认;
(3)陪餐人员伙食费、食堂工人伙食费、教师自费伙食费及早晚餐伙食费确认程序是否规范;是否足额收取;
(4)每月学生营养膳食补助收入是否报县教育局营养办签字确认。
9.支出管理与账务处理
(1)账套设置是否正确,操作人员权限设置是否符合规定;寄宿制学校食堂是否独立建账,早晚餐和营养餐分账核算;
(2)食堂会计核算流程是否符合财务制度规定;
(3)成本核算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将各类物资成本合理分摊进入食堂膳食成本(粮、油、副食品、燃料、水电、辅料);
(4)是否按月及时进行会计核算,凭证录入是否正确,会计科目设置是否规范;
(5)劳务用工是否签订劳务用工合同、结算是否开具发票;
(6)食堂用水、电是否通过合理方式进入成本;
(7)伙食支出是否做到按周统计、适时审核报销、报销手续完善;
(8)食堂结余是否全额用于改善学生伙食不挪作他用 。
10.财务公示
(1)营养改善供餐台账、带量带价食谱是否当日填写,经签字公示;
(2)是否与当天物资采购台账、出入库台账相符;
(3)公示公开是否到位,公示墙内容是否完整,有没有及时更新(营养餐公示包括领导小组名单、膳食委员会成员、相关政策、每周食谱、资产负债表、收支明细表);
(4)会计月报表是否经膳食委员会审核签字公示。
11.档案保管
(1)学生就餐登记表是否按月装订成册;
(2)食堂财务资料整理装订是否及时、完整、规范;
(3)是否有专柜存放食堂财务档案;
(4)会计月报表是否及时打印存档;
(5)是否确定专人保管财务档案。
12.监督检查
(1)中心学校是否负起对所辖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财务指导、监管职责;
(2)中心学校是否开展对所辖学校营养改善计划检查,每学期有计划、有方案,有检查记录,有整改督促措施。
13.整改反馈
实施学校对各级主管部门开展食堂财务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是否有整改措施并反馈上级检查部门。
14.满意度调查
随机抽查若干名学生和家长,通过问卷或电话开展营养改善计划满意度调查。
四、审计重点
1.学校是否有专人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财务工作,有无食堂承包现象。
2.采购决策程序、鲜活食材采购各环节(议标会议记录、合同、验收、领用、付款)内部控制情况。
3.粮油出、入库存记录,盘点情况。
4.师生就餐登记、统计及收入确认情况。
5.票据合规性情况。
6.大额资金支出是否按规定审核办理国库集中支付。
7.成本归集是否规范。
8.会计档案保管情况。
9.民主理财及财务公示情况。
太湖县中介超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04-12